蒲自然资告〔202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蒲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蒲城县自然资源局拟对蒲城县罕井镇东党整合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场所
(一)出 让 人: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红旗路9号
(二)交易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代理机构: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1号嘉怡豪庭2-1603室
二、出让采矿权情况
(一)地理位置:位于蒲城县罕井镇东党村,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9°28'23.25"、北纬35°06'42" ;
(二)采矿权矿区面积:约0.5304平方公里;
(三)开采标高:938米至830米;
(四)出让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五)资源储量:可采资源量约5801.32万吨;
(六)拟建矿山规模:规划生产能力300万吨/年;
(七)设计服务年限:约20年,其中含基建期1.5年,正常生产期18.5-19年;
(八)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拐点号 | X | Y |
1 | 3888014.37 | 37364784.86 |
2 | 3888128.37 | 37365078.86 |
3 | 3888344.37 | 37365182.86 |
4 | 3888280.37 | 37365576.86 |
5 | 3888318.37 | 37365672.86 |
6 | 3888307.37 | 37365923.86 |
7 | 3888163.37 | 37365938.86 |
8 | 3887882.37 | 37365701.86 |
9 | 3887549.37 | 37364846.86 |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四、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
五、公告、报名和拍卖时间、地点
(一)公告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16:00时。
(二)报名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拍卖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10时。
(五)拍卖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六、拍卖出让文件获取、竞买申请和竞买资格确认
(一)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竞买人,请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16:00时公告报名时限内携带竞买申请资料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申请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竞买人,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文件(原件)。
5、保证金缴纳证明。
6、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述资料壹式伍份留存。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采矿权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三)资格获取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单位: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北路小微支行
账 号:8069 1050 1428 8888 88
八、竞得人的确定、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
(一)竞得人的确定原则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
1、拍卖会成交,竞得人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二)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三)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风险提示
(一)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本次出让的矿业权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拍卖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一、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0年8月26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2020年8月26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本次矿权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拍卖出让,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竞买申请人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蒲城县境内设立子公司,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五)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投入采矿生产未满壹年的,不得转让采矿权(建成生产满一年后,方可依法转让)。
(六)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缴纳前期整合费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执行。
(八)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一)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先生13389134153
(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女士 029-88661316
(三)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13759912807杨先生18602922756
蒲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7日